毅進文憑

學費發還

 

申請資格

 

30%學費發還
  • 所有修讀全日制或兼讀制毅進文憑課程的合資格學員,凡成功修畢一個科目(即出席率達80%及整體評核及格),均可獲發還有關科目的三成學費。院校會在學年結束後,把符合學費發還資格的學員資料遞交學資處。
  • 有關科目必須是為取得毅進文憑所需要修讀的科目,而在毅進文憑課程下每名學員最多只可取得八個科目的學費發還。
  • 學費發還是以科目為單位,即使學員有部份科目不及格,他們仍可就其他及格的科目獲得學費發還。

 

全額/半額學費發還

為進一步協助清貧的毅進文憑學員,如學員符合上述的資格及以下條件,便可就成功修畢的科目申請發還已繳付的全額或半額學費:

學生資助處《毅進文憑學費發還-申請資格》:
http://www.wfsfaa.gov.hk/sfo/tc/primarysecondary/yjd/general/eligibility.htm

 

 

申請程序

提交申請表

申請人可向所屬院校、學資處或各民政事務處索取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表格(SFO 7A)下載PDF檔案  網上表格 及有關文件。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一併寄回學資處。

 

學生資助處《毅進文憑學費發還-申請程序》:

  • 一般而言,申請人是指學員的父母或其合法監護人。
  • 申請人可選擇以郵寄方式遞交紙本「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表格」(以下簡稱「紙本表格」)或經網上遞交「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電子表格」(以下簡稱「電子表格」),以申請「全額」或「半額」學費發還。如申請人已於網上遞交電子表格,則毋須另行遞交紙本表格。
  • 如申請人已向學資處遞交2022/2023學年之「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」,則毋須再遞交申請。學資處會按已遞交的資料及入息審查機制,評估申請人的資助資格。學資處會以書面方式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。獲發「全額」或「半額」資助幅度資格證明書符合資格的毅進文憑學員,便可申請「全額」或「半額」學費發還,但有關學員必須填妥資格證明書,並交回院校辦理申請。申請人亦可要求補領資格證明書

http://www.wfsfaa.gov.hk/sfo/tc/primarysecondary/yjd/application/procedures.htm

 

 

擴展的免入息審査貸款計劃

 

申請資格

你必須符合以下條件,才合資格在2022/2023學年申請本計劃:

  • 註冊全日制或兼讀制學生
  • 課程
    1. 已獲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;或
    2. 由具自行評審或學科範圍評審資格的院校(包括其轄下持續及專業進修學院)提供;
       
  • 「毅進文憑」課程;
  • 「指定夜間成人教育課程資助計劃」所涵蓋的課程;
  • 由本地法定組織提供或資助的培訓及發展課程;及
  • 根據《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(規管)條例》(第493章)註冊和獲豁免註冊的課程;
  • 請參閱「貸款計劃」合資格課程名單
  • 申請人必須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(以下簡稱「香港」) 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,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。這並不包括持有香港學生簽證的留學生。
    備註: 這並不包括:
    • 持香港學生簽證/進入許可證的留學生;
    • 持非本地畢業生留港/回港就業安排簽證/進入許可證的人士; 或
    • 持由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受養人簽證/進入許可證來港而獲發簽證時已年滿18歲或以上的人士。

學生資助處《擴展的免入息審査貸款計劃-申請資格》:
http://www.wfsfaa.gov.hk/sfo/tc/postsecondary/enls/general/eligibility.htm

 

 

申請程序

提交申請表

若你申請「貸款計劃」,你應填妥申請表格 (ENLS 141)或(ENLS 141C)﹐承諾書 (ENLS 142)或(ENLS 142C)﹐彌償契據(ENLS 143)或(ENLS 143C)及可於學資處網頁下載有關貸款文件。

學生資助處《擴展的免入息審査貸款計劃-申請程序》:
http://www.wfsfaa.gov.hk/sfo/tc/postsecondary/enls/application/procedures.htm